加拿大拒签之材料不全
尽管使馆对递交材料有比较明晰、具体的要求,难以置信的是,竟然很多申请材料明显不全。请注意:材料不全并不是条件不具备,而往往是在签证准备过程中的功课没做好、没做到位。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由于加拿大签证申请多数情况下都是“纸上谈兵”,很少面谈,所以签证官只能从书面上“认识”一位申请人。如果材料不全,意味着无法了解申请人的“全貌”,难下判断,拒签就毫不奇怪了。由材料不全导致的拒签是相当冤枉的:明明条件具备,却未充分反映,不仅耽搁了求学的时间,而且还给下次申请增加了难度。所幸的是,一般性的材料不全尚有机会通过再次申请进行弥补。它造成的难度是那些原本条件平平、似够似不够的申请人,在拒签后重新申请时会在审理中会引起签证官格外的挑剔和敏感。 实例说明一:一名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优厚,父亲是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资产上千万。母亲在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月收入一般。该学生在第一次申请时,仅仅上报了父母亲的固定工资和母亲的几十万“私房钱”存款。由于该家庭还有一个孩子,在签证官看来,这些收入和存款如果都给一个孩子留学,家里势必捉襟见肘,因此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签了这名学生。可以想象,当我们为该学生重新准备了全套申请材料送交使馆之后,签证官见到该家庭实际资产时吃惊的表情。但是,由于比前一次申请材料的变化较大,为核实情况,使馆对该生的父母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这个申请等待批准的时间因而比多数学生长了一倍。可见,在材料准备上功课没做到位是有代价的。 材料不全,在有的情况下,也会造成更大的遗憾。 有道理。。。 实例说明二:一名学生父母收入优厚,拥有一家年营业额上亿元的广告公司,家庭存款多、历史长,照理说应稳获签证,然而却拒签了。原因是,该生初次申请时为图省事,在母亲工作证明中仅反映了其公司的原始注册地——一处仅20平米的办公室。其公司的新办公场所在市郊用来商住的家中。签证官在审理过程中,出于好奇心去该公司注册地察看,碰巧公司接待人员在老总不在时回答问题较含糊,又未敢提及公司新的办公场所,结果签证官无论如何不相信这间20平米的小屋里能做出1个多亿的营业额,因而以收入不明为由拒签。该生及家长曾一度考虑通过重新准备材料向使馆澄清事实,但后来因失去兴趣而放弃了办理。可见,材料上图“省事”,只会增加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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