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实行的是出生地原则
按照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的规定,美国实行的是出生地原则,即只要是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孩子自然拥有美国国籍,而不管其父母是不是美国公民。据美国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述:“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 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也就是说只要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就可以自然获得美 国国籍,而不管其父母是不是美国公民。美国法律还规定,在美国堕胎是严重违法行为,不允许堕胎。塞班对中国人来说还比较陌生,塞班属于美国的正式领土,塞班属于洛杉矶管辖,在塞班生子就能使宝宝获得美国身份,与美国本土所生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这一点无需置疑。对于不想忍受签证繁琐的有志于美国生子的父母来说,塞班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均能使宝宝获得美国身份。
好好 学习了 楼主人 确实不错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感谢楼主,路过,学习下 有道理。。。 感谢楼主,路过,支持一下啦 楼主 帮你顶下哈!!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真是 收益 匪浅 感谢楼主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楼主人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支持一下:lol楼主 你好楼主,感谢分享~ 感谢楼主分享,帮顶~帮顶~~ 帮帮顶顶!! 感谢楼主 沙发!沙发!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楼主 先顶~~~再看~~~,好同志 感谢楼主,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写的真的很不错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