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停留导致的拒签
在美国的停留期超过4个月导致下次没法合理解释赴美旅游的时间长度很多妈妈都认为,既然持美国旅游签证可以在美国待6个月,那么在怀孕4-5个月的时候就可以过去,他们认为这个时候过关因为肚子不明显,所以过关没有风险,第一次过去,没问题,但是下一次去美国续签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因为按正常的逻辑来讲,持美国旅游签证,去美国旅游,2-3个月的时间就足够了,而如果在美国待上6个月之久,在签证官眼里,是不符合逻辑的,所以下一次去续签的时候,签证官看到上次在美国停留了6个月,第一个问题就会问,为什么上次在美国呆6个多月,你们去干吗了?如果妈妈没法给出一个让签证官看起来合理的理由,就会导致拒签! 所以在这里提醒一下,虽然持旅游签证在美国的合法停留期是6个月,但是绝对不是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越长就越好,相反,导致下次去续签被拒签的风险!所以赴美生子一定要按照专业老师的指导,3个月的停留期是最好的,因为第一既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去美国生孩子,第二身体怀孕7个月的时候去美国,身体状态也已稳定,坐长途飞机也没有风险! 另外很多妈妈就问,7个多月大的肚子,不是没法过海关了吗?这点上,妈妈完全不用担心,因为美国海关包括美国法律都没有禁止孕妇过关去旅游的说法,只要妈妈在临走之前,严格按照服务机构的过关培训指导和过关技巧,就一定可以顺利拿到6个月的停留期的!妈妈对于过关的问题无须担心哦! 感谢楼主,路过,支持一下啦 感谢楼主,看帖回帖是美德!:lol 写的真的很不错 好好 学习了 楼主人 确实不错 楼主,貌似讲的很高深啊~~~ 感谢楼主分享,帮顶~帮顶~~ 感谢楼主 沙发!沙发!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楼主 帮你顶下哈!! 感谢楼主,路过,学习下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感谢楼主,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真是 收益 匪浅 感谢楼主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 楼主 分享精神! 有道理。。。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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