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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津陈年案件受关注 背后黑暗势力不容小觑(转 载) [打印本页]

作者: 郭立国    时间: 2019-10-25 15:30
标题: 天津陈年案件受关注 背后黑暗势力不容小觑(转 载)
  与几名罪犯想方设法自救密切配合的,是这个黑社会团伙背后“保-护-伞”专业的出谋划策和胆大妄为的暗箱操作。但这一系列操作的背后,总有各种各样疑点留下,成为黑社会团伙和“保-护-伞”涂抹不去的疮疤,等待着某一天被公平正义之手彻底揭开。

  案件侦办、公诉、审判过程中疑点重重

  疑点一:明明是“故意伤害罪”,怎么会有个“聚众斗殴罪”的出现?如此明显的操-作,是谁设计出来的?又如何会公然出现在“起诉建议书”和[起诉书]中?从目前掌握的信息看,陈吉强是最直接的一把“保-护-伞”。案件发生后,常玉刚给陈吉强输送了巨量的活动经费,由其把控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负责跟检察机关和律师等各方面的沟通协调,从而帮助常玉刚逃避罪责,减轻刑罚。这个本就不应该出现的聚众斗殴罪,由陈吉强在公安机关内部多方活动,最终写进了[起诉意见书],进而写进[起诉书]中,上演一场避重就轻的戏码。

  陈吉强作为保-护-伞,在常玉刚等实施犯罪后,非但没有履职尽责,反而想方设法帮其脱罪,但这么明显的犯罪行为却长期得不到惩处,反而因为其退休而实现平稳着陆。陈吉强留下的种种非法操作痕迹,现在还安安静静过的躺在相关法律文书当中,成为其违-法违纪的活生生例证

  疑点二:常某作为主犯,在公开场合曾扬言要sha郭玉明全家,并指使他人在学校附近这样的公共场所持qiang-sha害郭玉明之子郭玺强,最后只被判处13年,量刑如此之轻,背后的利益交换不应该坐视不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兴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等法律专家一致认为,常玉刚属于教唆犯,但他也是主犯之一。对实施qiang-sha行为的实行犯贺云鹏等人以涉-嫌故意sha人罪论处,对教唆犯常玉刚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论处。根据相关人员供述,结合其他证人的证言结合相关证据分析,正是在常玉刚的策划、指使下,才发生了贺云鹏等人qiang-sha被害人郭玺强的惨案,他应当对全部犯罪后果负责。

  但是对于常玉刚,在公安机关侦办期间,陈吉强明确在开会时告诫办案刑警,不许对其过多追究,要帮助他脱离责任。后来在审判环节,法院认定常玉刚“唆使何云鹏对郭玉明及亲属进行伤害,并指使张学志、张宝山为贺云鹏指认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但尽管定性如此严重,常玉刚却仅仅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明显过轻。这样的畸轻判决是如何达成的?谜底尚未解开。

  疑点三:“三黑子”张宝山是津南区有名的混混,经常跟常玉刚一起从事各种非法勾当。在命案发生时尚有其他刑事案件在身,已经被逮捕。但由于上面有保-护-伞的原因,顺利走出监所,连正常的取保候审手续都没有履行。直到因为这桩黑社会学校附近持qiang-sha人案发生了,公安机关将其逮捕,竟然发现其身上还有涉-嫌聚众斗殴的刑事案件没有判!后来在其被拘留十天后,也就是2009年8月10日,才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为何会发生?有证据表明,张宝山是在陈吉强保护之下的,其在公安机关的一系列“神操作”,都离不开陈吉强的倾力支持。

  案件负面影响持续发酵,应当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东风寻回公平正义

  一个正常人驾车经过学校附近时,尚且要放慢速度,而现在竟然有黑社会成员在学校附近公然持qiang-sha人,这在治安状况向来良好的天津无异于惊天大案。此案一发生,便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对象,并且随着案件侦办、起诉、审判的进行,都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而常玉刚、贺云鹏等人在自救过程中采取的种种非常规操作,逐渐暴露于世人面前,演变成为老百姓心中的疑惑,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演愈烈,成为一定范围内伤害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稳定的定时炸-dan。

  案件发生之后,因为种种不合理不合法问题的存在,让不少老百姓产生了“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sha人也没事儿”的幻灭感。在老百姓的议论中,他们同情受害者,憎恨黑社会团伙,甚至一些老百姓之前也被黑社会团伙的成员伤害过。他们眼看着这些无法无天的人做下惊天大案后,竟然还能精心策划里外配合妄图脱罪,尤其是主管刑事工作的公安局副局-长竟然是黑社会团伙的保-护-伞,这更让他们对执法公正、司法公正产生了强烈的质疑,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基层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与老百姓强烈的质疑和深深的幻灭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黑社会团伙和其背后保-护-伞的行为动作以及最后达到的“良好效果”,让其他的黑社会团伙“看到了希望”“得到了鼓励”。这个案件已经成为当地乃至整个天津市的负面典型示范,让人们看到有钱有势就可以践踏司法公正,背后有人就可以为所欲为。

  更为严重的事,这一惊天大案从发生的那一刻起,就因为其性质恶劣、老百姓关注而变成了具有公共属性的案件。在陈吉强等“保-护-伞”的运作下,受害者家属极端痛苦,不断喊冤,社会舆论长期关注,做出各种负面评价,这个案件的社会影响长期累积,持续发酵,已经变成威胁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定时炸-dan,必须尽快拆除。

  所幸,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xi-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人们希望,要对案件的不合理之处进行彻底清查,解决疑点,明辨是非,澄清谬误,让事实的真相早日浮出水面,让主犯常玉刚真正接受法律的制裁。

  尤其是对于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更是要进行坚决的打击。2018年8月24日,xi-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一些黑恶势力长期进行聚众滋事、垄断经营、敲诈勒-索、开设du场等违-法活动,老百姓敢怒不敢言。黑恶势力怎么就能在我们眼皮子底下从小到大发展起来?我看背后就存在执法者听之任之不-作-为的情况,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甚至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执法部门代表的是人民利益,决不能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人们希望,要像xi-书-记2018年1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议上强调的那样,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对于目前已经浮出水面的陈吉强等人,要尽快启动调-查程序,给社会公正的交代。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0-2-14 23:58
楼主 帮你顶下哈!!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0-11-29 14:01
支持一下  楼主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1-2-12 13:24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1-2-14 00:49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1-5-19 05:08
感谢楼主 沙发!沙发!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1-7-27 06:32
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1-8-29 03:26
先顶~~~再看~~~,好同志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1-8-29 21:03
感谢楼主,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1-8-31 07:47
感谢楼主,路过,支持一下啦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1-9-3 02:17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1-9-5 08:48
楼主人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作者: 小偏执    时间: 2021-12-7 23:02
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2-2-24 17:02
有道理。。。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2-5-10 17:11
感谢楼主,看帖回帖是美德!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2-5-17 17:51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 楼主 分享精神!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2-5-17 17:51
真是 收益 匪浅 感谢楼主
作者: 梦里如初    时间: 2022-7-6 01:14
感谢楼主分享,帮顶~帮顶~~
作者: 乱了心    时间: 2022-12-19 23:18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3-7-11 02:10
好好 学习了 楼主人 确实不错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4-6-6 15:13
楼主,貌似讲的很高深啊~~~
作者: 小偏执    时间: 2024-6-6 15:13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作者: 墨染星辰    时间: 1 小时前
写的真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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