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生子
标题:
云南省建水县利民乡政府拆除村民房屋起纠纷(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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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立国
时间:
2019-3-27 15:02
标题:
云南省建水县利民乡政府拆除村民房屋起纠纷(转载)
来源:华夏金融网
房屋遭拆除七旬老人遭精神打击入院谁负责?
云南省建水县利民乡政府拆除村民房屋起纠纷
近日,云南省建水县利民乡清溪村村民赵女士举报,利民乡政府于2019年3月9日将其与七十多岁父母的房屋强行拆除,导致财物损失,两位老人不堪打击双双住院。而利民乡政府正式下达[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的时间为2019年3月7日,从收到书面通知到被强制拆除时隔不足48小时。赵女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依法拆除须限期执行,而利民乡政府未告知她拆除期限便动用拆除队伍拆除房屋。
“在通知下达仅1天多时间后,突然来了很多人,强制家里两位七旬老人离开房屋,强行拆除房屋,乡政府有没有考虑百姓的安危和公民权利,有没有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过?”赵女士情绪激动,“乡政府的[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为何没有依法规定拆除限期,不给村民充足时间收拾私人财物,不给我们自行拆除处理的机会和时间?”
3月9日一早,突然出现在老人家里的利民乡政府拆除队伍,将老人强行带出住所。
老人被强行带出住所这一突发事件导致老人激动和恐惧,赵女士的近80岁的老母亲昏倒在一旁。
突然拆除七旬老人不堪精神打击
两位七旬老人的女儿赵女士描述,建水县利民乡政府的拆除队伍来时,她的父母还在收拾家具和个人物品,为搬家做准备。“结果乡里那些人直接把我父母控制住,77岁的母亲、70岁的父亲过度悲愤和恐惧,昏迷并住进医院。”赵女士的父亲原患有较为严重的风湿病,在受到过度惊吓和这一波折之后,行走变得更为困难。赵女士非常心痛地说:“一边是家人身体出问题、精神遭受折磨,一边是财产遭到本可以避免的损失,我和老人的生活被摧毁,我们的心也被伤透了。”
利民乡发出的拆除通知书
“我是支持拆除的,这之前干部找我口头商议,我得知这个房子确实是部分占用了耕地,确实应该拆的。我们老百姓应该遵守法律,该拆就拆,完全支持。”赵女士说,“但是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完全不给时间啊。”
“在收到通知后,我就开始做父母的思想工作,放下手里的其它活计,跟老人一起收拾家具准备搬家,我还联系了拆除公司。”赵女士声称,“作为一个普通的村民,我完全尊重和支持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也完全尊重和支持云南省政府的政策和规定,但是拆除两层楼的集装箱房确实需要时间,[通知]拿到手不到48小时,拆除机械就这样粗暴地开到家门口,哪怕多给半天时间,也不至于损失严重,老人心理上也能好受一些,不至于双双住院。”
“这个房子占用了耕地,还用于经营农家乐了,根据要求应该拆除。我们目前正在根据上级要求对这类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建水县利民乡副乡长表示,“[违法建筑拆除通知]是上级要求发的,县政府与国土资源局双方集体研究决定,国土局那边要以这个来发。[通知]发布之前从没下发过[催告书],但口头通知并协商过。[通知]中没有明确拆除期限我也不太清楚,我也是按上级领导集体意见发放通知书的,我是执行研究决定的事项,但我觉得正常应该有个拆除期限。”针对是否属于“强拆”,这位副乡长表示“已将部分家具搬运至当事人指定位置”。
赵女士的七旬老父亲也因激动和恐惧而昏倒,送往医院救治。
赵女士已向法律工作者咨询,赵女士认为,对于建水县利民乡政府进行强制拆除的理由,[通知]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这些法律均明确说明政府须“限期拆除”,没有赋予乡镇政府不给明确的限期就可强制拆除的权力。
“建水县利民乡政府自己引用的国家法律条文,都明确了要根据限期来执行,而他们给的[通知]里,根本没有关于限期的任何内容。”赵女士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赵女士认为,“建水县利民乡并未以书面形式出示强制执行决定书,即使[通知]具有决定书的作用,也并未给出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更没有给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粗暴拆除财产损失谁负责?
“普法专栏说,宪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赵女士倍感困惑,“作为贫困地区,我们建造的房屋的建筑材料、家具、生活用品等等基本是一辈子仅有的财产。3年前建造房子时,没有乡干部告诉我这是违规建筑;3年来,也从来没有任何人来干预过、帮助我了解过。现在就这样来不及处理,被粗暴地变为废墟,无疑会给刚刚脱贫的生活雪上加霜,甚至再次陷入贫困,我们的财产权谁来保障?”
“被拆除的建筑是2层楼的集装箱移动板房只要请专业公司拆卸,建筑材料基本都可以再利用或者回收,可以减少损失。”赵女士反映,“但是乡政府派来拆除的人并不是专业拆除集装箱移动板房的工作人员,拆除现场一片狼藉,这些本可以再利用或者变卖的集装箱移动板,大多数已经损坏。”
“房子是亲戚资助建造的,也耗尽了我们自己多年的积蓄,而现在就这样被糟蹋成一片废墟。”赵女士说:“我们的财产损失本可以减少的,但这种不讲究方式方法、不按法律程序的粗暴强拆,把我们群众的生活摧毁了,让我们挣扎在贫困中。”
据建水县利民乡副乡长介绍,利民乡当地人均年收入仅为4000元左右,2019年未实现脱贫的贫困户还有200多户,而全乡只有1000多户居民。当事人所在的建水县利民乡清溪村现在仍然面临脱贫攻坚的紧迫任务。
“我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让父母晚年能活得好一点,活得有尊严。”赵女士说,“但是年迈的父母如今终日以泪洗面,活在悲伤和绝望中。”
目前,赵女士正在寻求法律援助。
作者:
空闲
时间:
2019-3-30 02:48
楼主人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作者:
心劫
时间:
2019-3-31 16:56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作者:
心劫
时间:
2019-4-3 21:04
真是 收益 匪浅 感谢楼主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19-4-16 05:43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楼主
作者:
乱了心
时间:
2019-4-21 22:49
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19-5-3 20:28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 楼主 分享精神!
作者:
心劫
时间:
2019-6-3 01:07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作者:
心劫
时间:
2019-8-22 23:38
有道理。。。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19-9-10 09:05
你好楼主,感谢分享~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0-3-9 23:29
先顶~~~再看~~~,好同志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0-5-1 08:02
楼主 帮你顶下哈!!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0-7-3 14:22
感谢楼主 沙发!沙发!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0-7-7 04:27
感谢楼主分享,帮顶~帮顶~~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0-7-8 02:33
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乱了心
时间:
2020-7-14 02:37
写的真的很不错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0-12-1 20:25
感谢楼主,路过,支持一下啦
作者:
路人
时间:
2020-12-1 20:26
感谢楼主,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作者:
雷啸
时间:
2020-12-5 00:17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1-5-28 09:02
楼主,貌似讲的很高深啊~~~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1-8-2 01:24
帮帮顶顶!!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2-2-7 22:45
支持一下
楼主
作者:
忆巷
时间:
2023-9-9 04:27
好好 学习了 楼主人 确实不错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4-1-25 23:06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4-10-23 18:01
感谢楼主,路过,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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