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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拍卖胜出却遭遇执行难 河南源汇惊现“司法白条”(转载) [打印本页]

作者: 郭立国    时间: 2019-4-2 19:01
标题: 拍卖胜出却遭遇执行难 河南源汇惊现“司法白条”(转载)
  文章来源:楚汉网

  近日,江苏盐城的张先生比较烦,原本在一桩房屋拍卖项目中胜出的他,却迟迟未能拿到法院的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致使其本人无法正常开展房产租赁活动,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对此,网友也是纷纷吐槽:这样的“司法白条”还能让民众相信谁,谁来管管如此明目张胆的司法不作为?

  

  事情的起因源于2018年6月9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淞江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东南[漯国用(2012)第002839号]土地及地上附属物”拍卖项目,张先生在此次拍卖中以961万的高价成功胜出,并依法缴清了所有拍卖款项。

  然而,在申请强制执行移交房产中,张先生却遭遇咄咄怪事,因为当地法官的消极执行,司法不作为,致使其迟迟无法获得拍卖所得房屋的正常财产权,也无法开展相关的房产租赁活动,给其本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上方至最高法信方办,然而,即使经过上方,张先生拿到了执行裁定书,但却因为当地执法官的不作为仍无法拿到拍卖所得到房屋的财产权和使用权。

  

  

  我国最高法[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一边是最高法的明文规定,一边是地方法院的消极执行不履行司法职责,在全国上下共建“民主法制”社会的今天,河南源汇区法院究竟想要干啥?对此,广大网友也是纷纷留言: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这样的“司法白条”还能让民众相信谁?


作者: 勿忘初心    时间: 2019-11-25 23:42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作者: 初晨    时间: 2020-1-18 09:44
真是 收益 匪浅 感谢楼主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0-3-7 04:23
好好 学习了 楼主人 确实不错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0-3-25 08:51
感谢楼主,看帖回帖是美德!
作者: 网络错误    时间: 2020-5-9 01:30
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作者: 路人    时间: 2020-7-4 06:28
感谢楼主分享,帮顶~帮顶~~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0-7-22 09:33
楼主,貌似讲的很高深啊~~~
作者: 念西风    时间: 2020-8-29 15:05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0-8-29 18:17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0-9-1 13:38
帮帮顶顶!!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0-11-15 17:05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 楼主 分享精神!
作者: 懒喵喵    时间: 2021-1-18 11:46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1-1-22 08:46
写的真的很不错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1-1-26 20:37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1-1-29 07:55
支持一下  楼主
作者: 禁区    时间: 2021-2-7 14:21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楼主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1-2-23 18:23
先顶~~~再看~~~,好同志
作者: 空闲    时间: 2021-3-31 03:33
感谢楼主 沙发!沙发!
作者: 半盏清茶    时间: 2021-4-11 11:32
感谢楼主,路过,支持一下啦
作者: 青柠    时间: 2021-4-17 01:58
你好楼主,感谢分享~
作者: 空城    时间: 2021-4-18 17:34
感谢楼主,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1-6-24 09:26
感谢楼主,路过,学习下
作者: 捂风挽笑    时间: 2021-7-1 01:22
楼主 帮你顶下哈!!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1-8-21 05:23
楼主人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作者: 心劫    时间: 2021-9-29 10:51
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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