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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一男子酒驾路遇交警查车受伤住院疑遭暴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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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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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8 12:3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北邢台一男子酒后驾车,遇到交警查酒驾后,因为害怕随即将车开上人行道,在一银行附近下车,交警见状前往逮捕。据男子说当时有五名交警未开执法记录仪,疑遭遇暴力执法被压倒在地拳打脚踢,致使胳膊受伤住院,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男子酒后遇到交警查酒驾受伤住院

据受害人赵建凯向媒体反映:2021年11月26日晚上23点左右,他从邢台市柏乡县建设路九州国际KTV开车回家。拐弯及行驶中并未看到交警查车及其它车辆,在行驶不远处时发现前面突然出现汽车和穿反光背心的人员,考虑到可能是交警在查酒驾,因为自己少量饮酒,比较心虚害怕,所以就将车开到人行道上,行驶快到邢台银行附近自己下车。

这时,突然过来一辆警车下来几个民警,当时并未对自己说明是交警查车,也没有开执法记录仪就追赶他,他向柏乡中学方向跑去,随后一名民警将他弄倒按在地上,一名民警捡了他的手机,随后又过来三名民警一起用脚踹及拳打脚踢,对他一番殴打。后来被带到交警队处理,酒精测试结果是酒驾,出具处罚通知书,吊销半年驾照,罚款一千元。当时他担心再次被打,担心自己酒驾再说出交警打他会被加重处罚打击报复等原因,没有将五名交警把他弄倒按在地上拳打脚踢的事情说出。

交警将手机还给受害人后,他给爱人打电话让过来接他,此时他已感觉到左胳膊疼痛难忍(之前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而此时交警队已经看不见人了,随即约23点40分左右,他爱人到交警队接上他到柏乡县中心医院挂急诊拍片显示:左肱骨粉碎性骨折。23点54分,受害人拨打柏乡县交通警察大队电话7762302,希望他们过来调查处理。值班人员答复:向领导汇报后马上过去,等待无果。23点58分再次拨打电话无人接听,23点59分拨通电话后说领导开会去不了,他于27日凌晨12点02分再次拨打电话答复仍是领导开会去不了。



无奈之下,受害人于凌晨12点11分拨打110报警,中间三次拨打110询问是否出警,1点14分城关派出所民警到达柏乡县中心医院,出警时间为一小时三分钟。到达医院询问笔录时派出所民警说与柏乡交警队是一个系统,没有打人这个事,不予立案。在受害人再三要求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后才勉强同意继续调查。赵建凯说自己先后于11月29号和12月1号被城关派出所民警询问笔录,明确告诉派出所民警,自己是被五名交警弄倒按在地上拳打脚踢受伤的。



城关派出所于12月3号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赵建凯告诉派出所民警事发对面门市有监控录像,此监控录像虽然模糊但能看出5名穿反光背心人员对其拳打脚踢的动作,可派出所却不予采纳。而派出所采纳的两个监控录像显示受害人被殴打时巧合被一棵树遮挡,什么也看不见。让当事人疑惑的是:事发地点巧合2个天眼监控被大树遮挡;巧合交警执法中不开执法记录仪,不能将事发现场还原;巧合在交警队询问笔录约二十分钟,结果是几分钟不连续的三段视频,而非全程执法记录仪连续记录…国家颁发的<<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五条明确规定: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等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的记录执法情况及相关证据。...试问这么多巧合下当事人的左肱骨粉碎性骨折这么严重的伤,怎么导致的?更让赵建凯想不通的是,柏乡交警说没有开执法记录仪就是理所应当的吗?再者事发周围还有过往车辆,为什么就不能再深入调查取证。还有非常明了的受伤过程:当事人开车至邢台银行附近下车→被交警追赶、弄倒、拳打脚踢→被带至交警队询问处罚→在交警队门口受害人爱人开车拉他直接去柏乡县中心医院就诊,其爱人要求调取并保留交警队门口的监控录像,至今仍没有官方答复。我们公民是弱势群体,交警队说其受伤跟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是否应该为其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就这样草草结案?这样的办案符合办案流程吗?



事发后全家身心遭受巨大痛苦无处诉冤

事发至今已经一个月,全家因为此事遭受的损失不止是金钱上的,受害人一方面要忍受手术及术后每天康复锻炼的痛苦,每次康复锻炼都疼的直冒汗,一方面还要不断的搜集证据,寻找自己受伤原因,精神几近崩溃;家里80多岁的双亲看到他们夫妻如此痛苦,伤心欲绝,老父亲是有近70年党龄的老退伍军人,每天看新闻关注国家的美好变化,为此事气的不再看新闻,说都是骗人的;老母亲因心脏病至今不敢离人左右......而打人者却依然逍遥法外,正常上班。

受害人赵建凯反映自己诉说的材料均属实,对于他的遭遇我们也非常同情。同时,我们相信中国是法治国家,办案讲究证据!中国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们也相信司法机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因此,我们也希望当地公安局、纪委等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对此案件重新进行立案侦查,找出所有的相关证据,对相关人员严肃惩处,让此案水落石出。给受害人一个交代,还受害人一个清白,还法律一个公道。

对此事的进展我们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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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20:06:5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帮你顶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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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30 04:44:4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 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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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5 04:27:2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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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3 12:23:25 | 只看该作者
先顶~~~再看~~~,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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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3 09:49:46 | 只看该作者
好好 学习了 楼主人 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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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0 20:34:47 | 只看该作者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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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6 06:44:08 | 只看该作者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 楼主 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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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21:24:14 | 只看该作者
你好楼主,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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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31 03:11:26 | 只看该作者
帮帮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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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7 20:25:5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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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19:39:0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人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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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7 13:50:4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貌似讲的很高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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