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生子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849|回复: 2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塞班生子逾期滞留者离境后的入境限制

[复制链接]

58

主题

96

帖子

271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8 15: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逾期滞留者离境后的入境限制美国移民及规划法案中有很多不准入境美国的规定,并且详细指出不准入境的理由,其中两项分别指“三年之内不准入境”的限制和“十年之内不准入境”的限制,简称为“三年”限制和“十年”限制。
  根据“三年”限制的规定,1997年4月1日之后,在美国逾期滞留超过180天后自愿离开,且没有进入移民法庭的递解程序,当他/她申请再次进入美国时,就受到三年不准进入美国的惩罚性限制;对于逾期超过一年或一年以上的人,他/她将受到十年不准进入美国的惩罚性限制。
  “三年”和“十年”的限制基于在美国非法滞留的期间而定。法律对“非法滞留”解释如下:超过移民局批准的时间限制仍然在美逗留,或者没有经过入境审查或保释程序就进入美国。
  三年不准入境的限制只适用于那些逾期滞留,自愿离境后又想重新入境的人。十年不准入境的限制也只适用于逾期滞留又离境的人。因此,如果逾期滞留但没有离境,那么这些限制就不适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将意见发给我们
  • 通过email将您的想法和建议发给我们

    编辑部:1582023501@qq.com

联系我们
  • 官方客服QQ:1582023501

手机版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海外生子  

GMT+8, 2024-5-2 22:04 , Processed in 0.774970 second(s), 26 queries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