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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合格了,建设局也颁发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可是,第二年夏天出现地基塌陷,墙体破裂,房顶漏雨。经检测,使用的钢筋不合格。
憨厚正直的钱老板一时束手无策。一“好心”的律师帮忙出谋划策,先后以“撤销备案证”、“合同纠纷”“让法院认定使用了非国标钢筋”为由进行起诉,折腾了六年,都败诉。然而,最为关键的是因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钱老板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并没有成为起诉的主因,导致错过了反诉期限,在法律渠道上将近穷途末路。
那么,验收“合格” 的工程,地方建设局质监部门和监理公司应该怎么处理呢?是否负有相应赔偿和法律责任?但是,钱老板多次交涉均无人受理 。
事实经过
2010年8月,钱老板建造研发1、2、3栋楼。施工单位是江苏省玉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此项目由连云市德晖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施工。2011年12月,该项目在玉龙公司的操作下,报请赣榆县住建局验收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2012年夏天,研发楼出现地基塌陷,墙体破裂,造成房顶漏水等重大质量事故。2013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楼体使用的钢筋进行了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后又发现玉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等的违法事实。
2015年,钱老板向赣榆区人民法院、连云港市法院起诉维权,均以超过起诉时限、举报质量不合格证据不充分为由败诉,江苏省高院维持原判。
钱老板认为,玉龙公司深厚的背景是导致法院枉法裁判的主因。玉龙公司法人宋世团,其哥哥为当时的赣榆县副县长宋世民,还聘用赣榆区公安局退休的副局长李其明当法律顾问。可以说,宋氏家族一跺脚,整个小县城都要晃悠一下。钱老板称,当时的监理公司虽为连云港的德晖公司,实际上是归赣榆区建设局所属的大地监理公司人员在现场负责,验收时,签的都是德晖公司监理的名字。
不管施工过程、验收时的文件资料多么齐全,但事实是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建设局质监部门是否应主动撤销<<备案证>>,而不是逼着钱老板去打官司?按照玉龙公司的人脉关系和经济实力,官司完胜是正常。钱老板与玉龙公司打官司,无异于以卵击石。八年下来,官司全输,就是最好的诠释!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废旧钢筋黑色产业链问题,使用翻新废旧钢筋的不乏一些大的建筑工程公司,都能拿出钢筋检测合格证明。那么,有合格证明就能认定钢筋真合格吗?答案是否定的。就像钱老板的工程一样,都有合格证明,监理公司人员也时刻在场,质监站的一个副站长也在工地坐班,资料齐全,出具了<<备案证>>,结果地基塌陷、墙体裂缝了。如果再检测一下混凝土,也许混凝土也会存在标号小的不合格问题。钱老板称,这活干的质量问题太多了,质量不合格,也不敢使用或租赁,一直闲置着,损失太大了。虽然最终我签字认可了,但是我当时并不知道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再说我也不懂建筑施工方面的事,如果我懂的话,我还要花钱雇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干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建筑工程终身责任。
赣榆县曾连续三位县委书记落马,在全国轰动一时。近期,又有多名副区级领导干部被查,政治生态正逐步修复。钱老板的遭遇,都是之前糟糕的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遗留下来的恶果。但是,地方上盘根错节,交叉形成的人脉关系,一动百枝摇,也为反腐、扫黑增加了难度。建设局能否突破各种枷锁,牺牲某些利益,挺直腰杆按章办事,重新组织检测、验收呢?
2011年12月底验收完毕,合格。2012年夏天出现地基下沉,墙体破裂。这样的事实,本身就是个笑话。广大网友认为,地方建设局应该有正确的处理措施和补救方法,为何不做?值得深思!
(作者:魏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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